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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纺织科技成果鉴定及中国纺织科技进步奖简介

    来源: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4-21 10:02:12 

    行业科技成果的确认和科技类奖项荣誉,对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争取各级科技及政策支持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的科技类项目主要包括科技指导性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其中,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负责组织项目审批和鉴定。通过鉴定的项目成果(部级成果)可参加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纺织之光”,部级奖项)等科技奖励的申报,获得科学技术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项目,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一般在每年的4月~5月完成立项工作,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般在每年5月~6月完成申报工作。为了提升协会会员单位的科技成果质量和奖项申报水平,我协会一直在科技指导项目立项、鉴定材料审核、报奖材料提升等各环节为会员单位提供辅导和推荐,请有意向的会员单位积极与协会联系。

    联系方式: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李昱昊

    电话:010-85229287-602    邮箱:liyuhao888@163.com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742)

                                   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一、中纺联科技成果(部级科技成果)鉴定流程及材料

    1、中产协指导企业完成科技项目立项;

    2、企业根据立项任务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及各项考核指标;

    3、企业准备鉴定材料(鉴定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1);

    4、中产协审查鉴定材料准备情况,并进行指导提升;

    5、中产协指导企业,组织完成科技成果鉴定会;

    6、企业获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二、中纺联科技进步奖(“纺织之光”,部级奖项)申报流程

    1、中产协指导企业根据科技进步奖(“纺织之光”)申报书进行材料准备和填报;

    2、中产协审查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指导提升;

    3、提交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至中纺联科技奖励办公室;

    4、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可以修正后重新提交,符合形式要求的材料参加后续评审;

    5、初评:由专业评审组以会议或书面形式进行,产生初评结果;

    6、复评:评审委员会通过投票形式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审,复评结果在行业报纸或网站公示一个月;

    7、终评:由纺织科技奖励委员会以会议或书面形式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并做出决议。

    附件1、纺织科技成果鉴定的有关文件材料要求

    完成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以及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指导性项目,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向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申请鉴定。申请鉴定项目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报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同时申请纺织科技成果鉴定需递交下列相关材料:

    (1)《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2)《工作报告》(包括任务来源、研发过程、取得主要成果、存在问题等基本内容)

    (3)《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4)《测试分析报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原始记录)

    (5)设计与工艺图表

    (6)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7)《查新报告》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国家科技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检索任务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材料和查新结论报告。

    (8)《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9)经济效益(一次性直接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10)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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